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博士后待遇公告
2022-04-01 00:00本站
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
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待遇
一、全职博士后待遇
(一)薪酬:全职博士后薪酬待遇 20-30 万元/年,由基本工资、生活补贴、科研补贴和绩效津贴四部分构成。见下表:
三种出站类别的要求及薪酬待遇
序号 | 出站类别 | 出站要求 | 薪酬待遇 |
1 | Ⅰ | 在站期间发表SCI论文两篇及以上或影响因子在 5 分-10 分之间的论文一篇或获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级博士后)课题1项 | 30万/年 |
2 | Ⅱ | 在站期间发表一篇SCI论文影响因子在3-5分之间或获国家级(重庆市级I等)博士后课题1项 | 25万/年 |
3 | Ⅲ | 在站期间至少发表一篇SCI论文影响因子3分以内或获重庆市级博士后课题1项 | 20万/年 |
备注 | 1.另外发表 SCI 论文影响因子大于 10 分的额外奖励 10 万元/篇。2.同等享受医院科研成果奖励政策。 |
(二)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缴纳社会保险与公积金。
(三)提供科研启动金10万元。
二、在职博士后待遇
(一)科研补助:5000元/人/月。
(二)提供科研启动金6万元。
(三)发表SCI奖励:按照影响因子(影响因子为该期刊论文发表年度前一年的数据)5000元人民币/分的标准进行奖励,最高奖励标准不超过3万元/篇,发表 SCI 论文影响因子大于 10 分的额外奖励 10 万元/篇,并按规定报销版面费用。
三、其他待遇
(一)住房:医院提供人才公寓。
(二)配套奖励:按科研级别给予相应经费配套及奖励。
(三)考核奖励:根据进站后的中期考核结果一次发放考核奖励,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奖励金额分别为20000元、15000元、10000元。
(四)出站后签订合同留本院工作(不含入站前已在巴南工作的在职人员)博士后待遇:
1.我院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后,在巴南区购买首套商品房的,由巴南区财政给予购房补贴。
2.达到出站条件者本人愿意留院工作并经医院同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博士后出站以后直接申报副高,对于优秀者提供发展平台。通过人才引进途径遴选为留院工作的博士后按医院人才引进政策享受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3.享受巴南区户籍签证、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服务。
4.纳入区内专家人才健康体检、健康疗养的服务范围。
5.贡献特别突出的上报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另行研究奖励。
四、特别说明:
科研项目、科研成果、SCI文章等均需署名“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方可获得院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