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时钟同步改造需求调研函
2023-07-19 09:20采购办
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时钟同步改造需求调研函
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拟购买时钟同步改造服务,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最高限价为¥9800.00元(大写:玖仟捌佰元整),有单项限价,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工、设备、材料、产品基价、税费(含关税)、差旅费、安装调试等一切与此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相关情况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技术参数
按照医院要求完成相关区域独立时钟通过网络接入医院时钟服务器,实现时钟统一同步,相关需求清单见下表。
时钟同步改造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串口服务器 |
RS485转以太网网口 |
台 |
28 |
¥295.00 |
¥8,260.00 |
|
2 |
信号线 |
RVS2*1.0 |
米 |
150 |
¥3.60 |
¥540.00 |
|
3 |
拾音器移位 |
拾音器整改 |
处 |
4 |
¥100.00 |
¥400.00 |
|
4 |
时钟安装调试费 |
- |
不低于12个点位 |
- |
¥600.00 |
||
小计 |
¥9,800.00 |
(三)商务要求
1.实施时间
接到医院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上门改造调试。
2.实施地点
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
3.验收标准
安装调试完成后,以采购方出具验收报告视为最终验收。
4.质保要求
(1)产品验收通过之日起质保一年。质保期内设备因质量问题出现故障或不合格部分均由中标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除院方书面同意外,质保期间中标方维修需采用原厂配件进行更换。
(2)质保期内,中标方应在接到报修后,应在2小时内到达约定的地点进行维修,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应尊重当时事实情况商定。
5.付款方式
调试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后,收到供应商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不计息)。
6.采购需求咨询电话:
信息科,李老师、邹老师 023-62859571
二、纸质资料要求
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符合采购人全部采购需求的服务承诺函、报价表(需提供明细报价)、销售人员授权及联系电话、其他承诺或优惠(格式自拟)。所有证照须在有效期内,且加盖公司鲜章。以上资料缺一不可。
资料提交地点: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采购工作组办公室(院内11号楼,职工食堂二楼),联系人:冯老师,电话:62852113。
请有意向参与市场调研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7月21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资料交医院采购工作组(可邮寄)。本需求调研为采购前工作,不等同于询价采购程序。院方综合各公司所报情况执行后期采购工作。
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
采购工作组
2023年7月19日